李豪平时会随身携带这把匕首,他常常会拿这把匕首出来吓唬别人。”
“我们在匕首的刀鞘和刀柄上,都提取到了李豪本人的指纹,可以认定,这把匕首是李豪随身携带的。”
“据向凤娇交代,李豪其时不住威逼她,将她逼到了卧室,两次将她推倒在床上,并且压到她身上,对她举行猥亵。她果断抵抗,李豪就拔出匕首来威胁她,她照旧继承抵抗。在屠杀的进程中,她夺过了李豪的匕首,一刀刺在李豪腹部位置,导致李豪死亡。”
“现场勘查的效果,支持她的供述。”
“我们在床褥上提取到了李豪的指纹以及脱落的毛发,还在向凤娇的指甲弊端中,提取到了李豪的皮肤组织细胞。是向凤娇在抵抗的进程中,抓伤了李豪而留下来的。”
“别的,向凤娇身上尚有两道伤口,是匕首割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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